約18世紀 展示尺寸:45.5(長)X52.5(寬)公分 寄2022-1481
【說明】
雍正年間設置淡水廳後,廳署仍暫駐彰化縣城,直到乾隆21年,方遷至竹塹。然而在乾隆6年、12年,由劉良璧、范咸分別編纂《重修福建臺灣府志》中,卻可見其中「淡水」圖繪有淡防廳,可能只是廳治預定地的示意圖。
本圖題為「淡水廳」,繪製時間不詳。從畫面觀之,近似劉良璧、范咸、余文儀等人所編修之臺灣府志的附圖,圖中之城牆由莿竹構成,城內僅有「守備」一衙署,或為乾隆21年以前,廳署遷至竹塹前的景象。